黨紀學習教育
廈輪小紀作風微談丨酒駕醉駕專題警示教育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31
廈輪小紀作風微談
酒駕醉駕專題警示教育
開車不喝酒
喝酒不開車
中秋國慶來臨之際,廣大干部職工要以案為鑒,拒絕酒駕醉駕行為,切勿以身試法,黨員干部必須以身作則,發(fā)揮帶頭作用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氛圍。
酒駕醉駕定義
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、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》中規(guī)定,飲酒駕車(酒駕)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。醉酒駕車(醉駕)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駕駛行為。
酒駕醉駕危害
視覺障礙
一般人在正常狀態(tài)下的外圍視野可達到180度,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.08%,視野就會縮小,在這種情況下駕車極易產(chǎn)生危險。
易疲勞駕駛
人飲酒后易出現(xiàn)困倦、短暫睡眠等情況,無異于“閉眼開車”,極易引發(fā)交通事故。
觸覺能力降低
因酒精麻醉作用,駕駛人的肢體觸感會大幅降低,往往無法正??刂朴烷T、剎車及方向盤。
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
飲酒后,人對光、聲刺激的反應時間也會延長,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。
小紀說法理
酒駕醉駕成本賬
酒駕醉駕涉及的紀法條款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九十一條:
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。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,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。
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,處十五日拘留,并處五千元罰款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,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,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。
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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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
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:
【危險駕駛罪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拘役,并處罰金:
(一)追逐競駛,情節(jié)惡劣的;
(二)醉酒駕駛機動車的;
(三)從事校車業(yè)務或者旅客運輸,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,或者嚴重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行駛的;
(四)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(guī)定運輸危險化學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、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有前兩款行為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(guī)定定罪處罰。
《中國共產(chǎn)黨紀律處分條例》
(2023年12月19日發(fā)布,2024年1月1日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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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條第一款:
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(fā)現(xiàn)黨員有刑法規(guī)定的行為,雖不構成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,或者有其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、違反治安管理等違法行為,損害黨、國家和人民利益的,應當視具體情節(jié)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。
第三十三條第一款:
黨員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,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并免予刑事處罰的,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、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
第三十四條:
黨員犯罪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:
(一)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(guī)定的主刑(含宣告緩刑);
(二)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;
(三)因過失犯罪,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(不含三年)有期徒刑。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、拘役的,一般應當開除黨籍。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,應當對照處分違紀黨員批準權限的規(guī)定,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。
第三十五條第一款、第二款:
黨員依法受到刑事責任追究的,黨組織應當根據(jù)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、裁定、決定及其認定的事實、性質和情節(jié),依照本條例規(guī)定給予黨紀處分,是公職人員的由監(jiān)察機關給予相應政務處分或者由任免機關(單位)給予相應處分。
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、任免機關(單位)給予的處分、行政處罰,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,黨組織可以根據(jù)生效的處分、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、性質和情節(jié),經(jīng)核實后依照規(guī)定給予相應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。其中,黨員依法受到撤職以上處分的,應當依照本條例規(guī)定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。
來源:廈門交警